根据《反食品浪费法》及相关规定,学校餐食浪费的违法判定标准如下:
一、法律判定标准
- 以餐盘总餐量的1/7为标准,超过该量即构成浪费(如餐盘容量200ml,超过28.57ml即浪费)。
- 以餐盘总餐量的1/3为严重浪费标准,超过该量将面临更高处罚。
单位层面
- 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若存在以下行为,将面临罚款:
- 诱导超量点餐:最高罚款1万元;
- 食品生产经营者严重浪费:最高罚款5万元。
二、处罚措施
经济处罚: 针对商家诱导超量点餐、食品变质等行为,分别处以1万至5万元罚款。
非经济处罚:包括扣分(如每发现一次浪费扣1分)、取消奖学金资格等。
三、法律依据
《反食品浪费法》明确规定,以浪费食品为目的谋取利益的行为(如制作传播暴饮暴食视频)将面临最高10万元罚款。
注:具体判定需结合实际情况,如学校食堂监督员可自行认定1/7标准,严重浪费行为可能触发法律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