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企业填报减免税需根据企业类型(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具体政策选择对应流程,以下是关键步骤:
一、小规模纳税人填报要点
- 月销售额≤15万元(季度≤45万元):在增值税申报表主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栏次填报。
- 月销售额>15万元:需在主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填报,并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填写减税项目。
申报表填写
- 主表:在“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次填写减征额(如适用1%征收率时,按销售额2%计算)。
- 附表: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需填写减免税项目名称、依据、范围、税率及金额。
二、一般纳税人填报要点
适用政策选择
- 根据税法规定选择减税性质代码(如“资源税减征”“增值税出口退税”等),在申报表主表及附表中对应栏次填报。
申报表填写
- 主表:在“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次填写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 附表: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需填写减免税项目名称、依据、范围、税率及金额。
三、通用注意事项
政策依据: 需留存相关减免政策文件(如出口退税单据、小微企业认定证明等)备查。 申报渠道
特殊情况处理:如进口设备减免税,需在申报表备注栏注明委托关系及外商投资企业信息。
四、注意事项
避免重复填报: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时,主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无需额外填报。
系统自动匹配:部分税种(如“六税两费”)支持系统自动带出减免明细,无需手动重复填报。
以上流程需结合最新税法规定执行,建议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咨询税务机关确认具体操作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