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结果,B类纳税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规定如下:
一、B类纳税人无需进行汇算清缴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B类)不执行年度汇算清缴,仅需按月或季度预缴税款。
二、A类纳税人汇算清缴流程(供参考)
若需办理汇算清缴(适用于查账征收的A类企业),具体步骤如下:
根据全年收入、成本、费用等数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在电子税务局提交《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提供税务机关要求的资料,完成税款结算。
三、注意事项
B类纳税人若遇合并、分立、破产等特殊情况,需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完成相关申报;
月度/季度预缴时,收入总额按税务机关核定的金额填报,其他项目系统自动计算。
总结:B类纳税人无需单独进行年度汇算清缴,仅需按规定预缴税款。若涉及变更征收方式或特殊情况,建议咨询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