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增值税申报需根据纳税人类型(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农户/农业企业)分情况填写,具体步骤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申报
在主表中填写纳税注册号、申报月份、税款缴纳期限等要素。
应税销售额与进项税额核算
- 在【应税销售】页签填写不含税销售额(需扣除免税销售额);
- 在【投入产出法】页签,录入农产品购进价格、金额、进项税额及单位量,计算应纳税额并填入【税金结算】页签。
免税销售额处理
- 主表第8、9项及附表一「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明细」需填写免税农产品的含税销售额,不填其他栏次;
- 若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需额外填报附列资料(三)。
附表与资料要求
需附列发票使用明细表、抵扣明细表等,且主表颜色根据企业类型区分(A类浅绿,B类米黄)。
二、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基础信息与销售额
填写纳税注册号、申报月份等,主表第1栏录入应税销售额(不含免税销售额)。
进项税额抵扣
若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按买价×11%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三、农户/农业企业自产自销
免税申报
直接在增值税申报表的免税收入栏次(主表第6、8、9项及附表一)填写免税农产品的含税销售额,无需计算应纳税额。
账务处理
销售时按正常销售处理,但申报时需明确标注免税性质。
四、注意事项
核对逻辑关系: 确保各栏次数据一致,如主表与附表一免税销售额需匹配; 及时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