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预缴表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的填报需根据纳税人类型和行业特点进行,具体操作如下:
一、填报基础信息
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名称、地址、开户银行等基础信息,确保与税务登记一致。
二、分行业预缴填报
建筑行业
- 在《附列资料(四)》的“税额抵减情况表”中,分别填写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的预缴税款(对应第3、4、5行)。
- 异地预缴的税款需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28行“分次预缴税款”中体现,避免重复缴税。
三、抵减应纳税额
抵减操作
- 预缴税款可抵减本期应纳税额,抵减后计算本月应纳税额。
- 若主申报表中未填写过抵减税额,需在附表四的“期初数”栏填0。
四、注意事项
数据核对
仔细核对发票明细、销售额、进项税额等数据,确保与申报内容一致。
- 若遇系统预警预缴,按行业税负公式(如建筑行业:销售收入×1.3%-已预缴税款)计算预缴金额。
五、申报流程
提交审核
填报完成后,将附表四与主申报表一并提交税务机关审核,审核通过后按提示缴纳税款。
总结:
建筑行业需重点区分预缴项目与异地预缴,其他行业则按实际预缴金额填报。抵减操作需结合主申报表状态,确保数据逻辑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