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考高中志愿填报规则如下,分批次设置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志愿批次设置
- 包含自主招生、推荐生、实验班等特殊类型学校,可填报师大附中、省实验中学等18所重点高中。
- 仅限中心城区考生填报,双阳区、九台区考生不可参与。
第二批次
- 同样包含自主招生、推荐生、希望高中双特生等特殊类型学校,可填报29所普通高中及部分民办学校。
- 适用于未被第一批录取的考生。
第三批次
- 仅限统招生,包含一般高中、实验班、艺术学校及中外合作办学等,可填报23所普通高中。
- 适合前两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
二、填报规则
平行志愿原则: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检索匹配志愿。 特殊类型限制
双特生专项:仅限希望高中填报,需单独设置志愿栏。
三、填报流程
通过“长春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填报。
各批次志愿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逾期无法修改。
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考生需填报对应语言授课学校。
四、注意事项
志愿调整:填报后不可更改,若未被录取可参加补录,但专业可能已满。
类别选择:普通高中类仅限填报普通高中,高职/中职类可兼报,不升学类不填志愿。
建议考生提前熟悉各批次学校特色及录取规则,结合自身成绩和需求合理选择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