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协议书的盖章问题,需根据签约主体不同进行区分,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生就业协议书的盖章要求
需加盖学校公章或学生所在部门(如就业指导处)的公章。 - 若涉及档案转移或户口迁移,学校需在协议上签注意见。
三方协议性质
属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需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字盖章后方生效。
二、企业就业协议书的盖章要求
公司盖章
需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章。 - 法人代表人章可简化为“XX公司”或“XX负责人”。
特殊情形
- 国有企业需标注“国有企业”性质;
- 三资企业需标注“三资企业”。
三、填写注意事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用人单位需在协议中注明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 学校需标注学校全称、组织机构代码及主管单位。
协议内容规范
- 日期、金额等关键信息需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文字部分建议使用蓝、黑色墨水;
- 签字处需加盖校对章或签名,涂改需重新签署。
四、流程示例
学生端:
在就业系统中选择“已与用人单位达成意向”,填写单位信息并提交;
审核协议内容,签署意见并盖章;
收到协议后审核,加盖公章并转递学生档案。
通过以上规范操作,可确保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和三方权益的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