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最新政策,就业人员落户岛外需通过线上平台提交申请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 在厦门合法稳定就业,持有有效居住证,并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拥有自建/集资/单位/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
2. 在厦门合法稳定就业,拥有不动产权属证书(住宅用途,份额≥51%);
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就业单位在思明/湖里区,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
二、申请材料
1. 《申请入户登记表》;
2. 申请人及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
3. 有效《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
4. 随迁人员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
5. 住房/房产凭证(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等);
6. 配偶/子女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三、申请流程
1. 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
2. 选择“外来人员落户社会保险审核”事项;
3. 填写《申请入户登记表》并上传材料;
4. 等待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四、注意事项
申请前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住房/房产需符合规定条件;
配偶/子女随迁需额外提供关系证明;
审核通过后,按系统分配的岛外集体户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