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信息渠道名称的填写需根据实际渠道类型选择规范名称,具体如下:
若通过企业官网、招聘平台或现场招聘会获得职位信息,需填写用人单位的 全称
(不含简称、缩写或品牌名称)。例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而非“华为”。政府/事业单位名称
若通过人才市场、人事局或公共服务平台就业,需填写对应机构的 全称。例如“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某区人才交流中心”。
劳务派遣单位名称
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协议,需在“劳务单位名称”栏填写实际派遣单位的全称。
其他特殊情况
- 企业未正式注册或名称变更时,可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系统或第三方平台(如“启信宝”“天眼查”)查询并填写。 - 人才市场或地方人社局等非企业机构,直接填写其全称。
注意事项:
避免使用简称、缩写或非官方名称(如“某某局”“某某中心”等非全称表述)。- 若单位名称包含括号,需按系统要求正确输入格式。- 填写前建议通过企业官网、招聘平台或官方渠道核实名称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