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新就业协议需根据就业协议签订状态分情况处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未签订单位协议丢失
在学校所在地省级及以上报刊发布遗失声明,需包含姓名、学校、专业、就业协议编号及声明作废字样。
提交补办申请
填写《就业协议补办申请表》,附上登报声明报纸(需保留报头、版头及挂失内容)、原单位人事接收函(原件/复印件/传真件)。
学校审核与公示
将材料提交至高校就业指导中心,中心会在校就业网和宣传栏公示3天。无异议后,领取新协议并办理在线录入。
二、已签订单位协议丢失
单位出具证明
由原单位出具《就业协议书丢失证明》,需说明丢失原因。
登报声明作废
按上述流程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发布遗失声明。
提交补办申请
填写补办申请表,附上丢失证明、新单位接收函及学校审核意见。
学校审核与重新签约
学校审核通过后,重新办理网上签约流程,新协议单位名称需与原协议一致。
三、注意事项
时间要求: 登报声明需在发现丢失后尽快办理,避免影响就业流程。 材料真实性
报到证补办:若同时遗失报到证,需按学校规定提交补证申请。
建议优先联系原单位确认协议丢失原因,部分学校可能提供电子协议补签服务,具体可咨询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