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开具就业证明需通过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申请,具体流程及材料如下:
一、申请流程
持暂住证、实际居住证明、户口所在地无监护条件证明、全家户口簿等材料,向暂住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二、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 暂住证、实际居住证明、户口所在地无监护条件证明、全家户口簿。
就业相关材料
- 劳动合同或单位工作证明(需加盖公章)。
- 用人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证明内容: 需包含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入职时间、岗位及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办理机构
四、法律依据
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和《就业促进法》,明确就业证明需由政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用人单位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