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就业登记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具体分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登记、自主创业登记和灵活就业登记三类。以下是详细流程及要求:
一、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登记
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受委托的街道(乡镇)机构。
- 《就业登记表》原件;
- 劳动者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首次办理)。
二、自主创业登记
个体经营者或自主创业者,需在创业后30日内办理。
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 《自主创业登记表》原件;
-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三、灵活就业登记
持有本省户籍或《浙江省居住证》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在就业后60日内办理。
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 《灵活就业登记表》原件;
-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 省内居住证(非户籍人员)。
四、线上办理(仅限用人单位招用人员)
平台:
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
流程:登录平台选择“就业登记”模块,录入员工信息并提交,全程免费。
五、注意事项
线下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线上平台可提供实时咨询服务;
办理时限:用人单位招用登记承诺时限即办,灵活就业登记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