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证明的开具需根据个人情况准备材料并遵循一定流程,具体如下:
一、办理材料
- 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社会保障卡(需任选其一)。
就业状态证明
- 失业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
- 未就业人员可向户籍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申请。
辅助证明材料
- 根据个人情况补充相关材料,如:
- 农村居民提供贫困证明(大队开具);
- 城市居民提供居住证明;
- 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
- 低保证明或毕业证等。
二、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推荐)
- 登录当地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如“陕西省公共就业线上服务平台”“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等),按指引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上传基础身份类证明。
线下办理
- 户籍地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 提交材料并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由就业援助员核实后报区县就业促进中心审批; - 村/居委会
- 区县就业促进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材料并反馈审批结果,符合条件的发放《就业困难人员证》。
三、注意事项
材料真实性:
需确保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虚假材料可能导致认定失败;
办理时效:部分流程需在失业或相关状态存续期间办理,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地区差异: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就业服务机构。
如需进一步确认,可拨打当地就业促进中心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