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加分政策,根据搜索结果分析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需结合具体政策文件确认:
一、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获10分投档加分,但需逐级申请并审核通过。
加分条件
仅限2011年以后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已享受政府安置政策的退役士兵不享受此政策。
二、事业单位招聘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
- 报考州级事业单位加3分
- 报考县事业单位加5分
父母就业加分
- 父母一方在六州(陕西)工作或户籍满3年:
- 州级事业单位加1分
- 县事业单位加2分
定向招聘加分
符合条件考生笔试成绩直接加15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招聘可再增加2分。
三、其他就业相关加分
灵活就业加分
部分城市对灵活就业人员有专项加分,但搜索结果未明确具体分值。
就业单位类型加分
- 在深圳市内企业工作可获一定分数(如0.1分/月);
- 特定产业或领域就业可能获得额外加分。
四、注意事项
政策时效性: 加分政策可能随时间调整,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计算规则
专项计划加分:如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等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加分。
建议考生关注深圳市教育局或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