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催就业协议的核心内容可归纳为以下要点,结合权威性和时效性信息整理如下:
一、协议基本框架
明确甲方为学校(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乙方为毕业生,部分协议涉及第三方用人单位(丙方)。
协议目的
旨在促进学生顺利就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学校合法权益。
二、核心条款
学校职责
- 提供就业指导、信息推荐及招聘会组织;
- 审核就业协议并办理手续;
- 对未完成学业或违反校规的学生取消推荐资格。
学生义务
-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并考核合格;
- 接受学校就业指导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三、权利与保障
学校权利
- 催促学生签订就业协议,对逾期未签者协商解决;
- 在协议期内要求学生遵守保密义务(如涉及商业秘密)。
学生权利
- 了解就业信息,自主选择就业单位;
- 未就业可申请免签协议。
四、违约责任
甲方未履行职责导致学生就业受阻,需赔偿损失;
学生未按时签约或违反协议条款,需承担相应责任。
五、法律依据
协议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与冲突条款以法律为准。
总结:
学校催就业协议需平衡学校指导权与学生自主权,明确双方责任与保障,建议通过书面形式签订并保留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