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人员证件丢失的补办流程需根据证件类型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一、就业证/就业与失业登记证
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声明,或通过12333等官方渠道在线挂失。
材料准备
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一寸照片、挂失声明原件至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所。
补办流程
- 填写《就业与失业登记证》申请表并提交审批;
- 审核通过后重新制证,领取新证件。
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择业期内补办
- 需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登声明1个月以上;
- 提交就业主管部门、学校开具的遗失证明;
- 由学校统一补发新证,并备注“遗失补证”。
择业期后补办
- 同样需登报声明并提交证明;
- 由学校统一办理,仅补发证明书,不再补办新证。
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原则上不补办,因协议具有唯一编号且需双方确认;
若需补办,需提交学院证明、挂失声明,经省级媒体刊登声明后申请,但可能面临责任追究。
四、就业创业证(厦门市)
公示与申请:在指定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提交材料,或现场办理。
注意事项:
不同地区流程可能略有差异,建议优先咨询当地就业服务机构;
若发现证件被他人冒用,可向相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