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破产公告的公示方式,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一、主要公示渠道
破产案件受理法院通常会在法院公告栏张贴破产公告,这是最直接的公示方式。
官方媒体平台
- 全国性法院: 通过《人民法院报》或中国法院网发布公告; - 地方性法院
包括省级或全国性报刊,具体选择取决于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分布范围。
二、其他辅助方式
法院官网/官方公众号:
部分法院会在官网或官方公众号同步发布公告;
地方性平台:如广州市法院的破产信息公开平台。
三、注意事项
公告需包含案件基本信息(如法院名称、案件编号)、破产原因、管理人选任方式及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等。
查询途径
- 主动查询: 通过中国法院网或地方法院官网的破产文书送达模块查询;
- 被动查询:关注《人民法院报》或地方性报纸的破产案件专版。
程序类型说明
破产程序包括和解、重整和清算三种类型,清算只是其中一种程序,需注意区分。
综上,学校破产公告的公示主要通过法院公告栏、官方媒体及公开发行媒体进行,具体渠道需结合案件管辖法院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