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就业协议盖章流程,综合搜索结果整理如下:
一、盖章主体要求
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有及非国有企业)均需在《就业协议书》的“用人单位意见”栏盖章。
档案管理单位盖章
- 若单位在本地有档案管理权(如县/区人才交流中心),需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栏盖章。
- 若单位无档案管理权(如跨省企业),需在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盖章。
二、具体流程
单位内部流程
- 用人单位填写协议信息并盖章。
- 若涉及档案转移,需在报到时补充单位档案管理单位盖章(如交通人才市场)。
学生所在单位盖章
- 学生需在学院就业办完成签字盖章流程,通常需经过学生工作办公室、党政综合办等环节。
人才交流中心盖章
- 单位将协议提交至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如市/县人才市场),完成盖章。
三、注意事项
档案转移
报到证办理后,需凭报到证到原档案管理单位再盖一次章,完成档案转移手续。
地区差异
部分城市(如北京、上海、深圳)需向省级或市级人才中心申请特殊手续(如进京指标、接收函等),其他地区一般由市/县人才交流中心处理。
材料要求
协议书需填写完整,单位盖章需与营业执照保持一致,避免因信息不符影响后续就业手续。
四、时间节点
盖章完成后:
需在约定时间内(通常为毕业前)将协议提交至学校就业部门,由学校统一归档。
建议办理前与单位及人才交流中心确认具体要求,避免遗漏环节。若单位或人才中心有线上办理平台,可优先使用线上渠道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