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保政策,不交就业资料(如工作档案)的人员仍可办理退休,但需满足基本条件并补全相关材料。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退休条件
- 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特殊工种或因病退休年龄有所调整)。
特殊工种或因病退休
-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累计工龄满25年;
- 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48周岁且累计工龄满20年。
二、所需材料
必备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
- 养老保险手册或个人账户储存额证明。
补充材料
- 若无工作档案,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资发放凭证》《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 福利待遇转移接续申请表。
三、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部分地区适用)
登录当地社保经办平台,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养老保险手册等材料,审核通过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线下办理
- 单位代办: 由原单位在缴费满年限的当月到社保局提交材料; - 个人办理
四、特殊情况处理
- 若因单位未移交档案,可要求单位补办,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赔偿损失;
- 调动单位可开具《档案转移证明》替代原档案。
灵活就业人员
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养老保险本及代办服务费(部分地区200元)。
五、注意事项
缴费年限计算: 缴费年限以当地政策为准,部分地区将视同缴费年限计入总年限; 养老金领取
若材料不齐全,建议优先联系原单位补全,或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具体补缴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