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研定向就业单位名称的填写,需根据就业状态和协议类型进行区分,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写规范
需填写与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 单位全称
,且协议签订前需完成入学手续。应届生
若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直接填写 单位名称;若未签订,则选择"无定向就业单位"。
非全日制研究生
需根据招生计划要求填写,部分高校要求在志愿栏指定位置标注"定向就业"并填写单位名称。
二、注意事项
单位全称
必须填写单位的全称,包括"XX公司"而非简称或分支机构名称。
协议要求
在校期间需与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且档案、户口等个人档案需转入该单位。
填报错误后果
若填写错误或未签订协议,可能导致录取资格取消或无法入职。
三、特殊情况处理
无明确单位: 若暂时未确定就业单位,应选择"无定向就业单位",但需在入学后尽快落实。 委托培养
建议在填报前仔细阅读招生简章中的具体要求,确保信息与协议内容一致。若对填写有疑问,可咨询招生单位或就业指导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