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少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就业意向的填写,需结合政策要求与个人实际情况进行规范操作,具体说明如下:
一、填写原则
需在报名时选择“定向就业”类别,并明确标注定向就业单位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单位要求
- 应届生: 户口可不在少数民族区域,但定向单位必须在该区域。 - 往届生/在职研究生
二、填写内容
定向就业单位
填写生源地省区教育厅或具体单位名称,需与三方协议一致。
协议条款
协议中需明确培养对象、专业、三方权利义务等核心条款。
三、注意事项
信息准确性
- 严格核实少数民族成分,确保与《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一致。
- 填写工作单位时,未就业考生可填写“无”或学校名称。
材料准备
提前咨询当地民族委员会,确认政策细则,准备身份证、学校证明、户口等材料。
协议签订
入学前需与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明确服务年限、考核标准等条款。
四、补充说明
若选择“委托培养”,需在协议中注明委托培养单位。
定向就业单位范围需以国务院最新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准。
建议填写完成后提交给学校审核,确保所有信息与三方协议一致,避免影响录取或后续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