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考志愿填报顺序及规则如下:
一、志愿填报顺序
第一志愿
选择最心仪的院校和专业,需符合自身分数和招生计划,是录取的主要依据。
第二志愿
作为第一志愿的备选,通常选择略低于第一志愿的学校和专业,增加录取机会。
第三志愿及以后
根据个人兴趣和分数情况依次填报,可包含保底志愿(如普通类96个平行志愿中的后续选项)。
二、平行志愿录取规则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投档时按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分数相同的考生按 同分投档排序规则(如语文、数学、外语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
专业(类)匹配
山东实行“专业(类)+院校”模式,考生需在填报时选择具体专业组,且不同专业组之间不可跨组填报。
志愿检索机制
计算机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检索,一旦匹配成功即停止投档,后续志愿不再参与检索。
三、其他注意事项
选科要求
部分专业有硬性选科要求(如临床医学需物化生),考生需提前确认自身选科是否满足专业需求。
特殊类型招生
包括综合评价招生、地方专项计划等,需关注省级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专项计划时间节点,错过报名或截止时间将失去降分资格。
志愿确认
填报完成后需仔细核对信息,避免因填涂错误影响录取结果。
建议考生结合自身分数、兴趣和职业规划,参考近3年录取分数线及专业热度,合理分配志愿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