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通知书丢失后,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一、补办流程(适用于未超过2年)
咨询与材料准备
- 电话联系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如8060063),确认补办条件。
- 准备材料:个人档案中的《就业通知书》原件、登报声明作废的报纸、学校开具的补办申请、新生简明录取表复印件。
办理补办手续
- 持材料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盖章。
- 前往省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如山东省人事厅毕业生就业处)补办《就业报到证》。
二、遗失证明办理(适用于超过2年)
材料准备
- 登报声明作废的报纸、学校开具的遗失证明、毕业证。
- 部分省份需额外提供单位开具的遗失原因说明。
办理流程
- 持材料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 前往省就业指导中心申请领取遗失证明,该证明法律效力等同于《就业报到证》。
注意事项
不同地区具体流程可能略有差异,建议优先咨询学校就业部门。
若因单位原因导致丢失,可要求单位提供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