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后离职档案的处理方式需根据新单位性质和户籍地情况综合决定,具体如下:
一、档案转移原则
若新单位具备档案接收权(如国企、事业单位或非公单位),可直接将档案转递至新单位,由单位或当地人才市场管理。
跨地区就业
若户籍地与新工作地不同,可转递至户籍地或新工作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馆),也可选择继续由原户籍地机构保管。
未就业或单位无权接收
若离职后未找到新工作或新单位无档案接收权,档案需转递至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托管,或按规定在原高校保留2年。
二、具体办理流程
申请调档
持身份证、离职证明或新劳动合同到人才市场开具《调档函》,原单位审核后密封档案通过机要通道转递。
线上/线下办理
可通过全国人社服务平台“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在线申请,或到当地人才市场窗口办理。
三、注意事项
材料要求: 档案需密封并附转递通知单及目录清单,缺一不可,否则可能被退回。 社保处理
时效性:跨地区转档建议在30日内办理,逾期可能影响后续就业。
四、特殊情况处理
单位不接收:若新单位拒绝接收档案,可向当地人社部门投诉或委托专业机构代办。
档案打回原籍:仅限特定情况(如考公、考编),需单位或原籍人才市场调档。
通过以上方式,可确保离职档案的合法合规转移,保障个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