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警校政审中未就业状态的填写,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准确表述,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填写方式
在政审表“工作或学习单位”栏中,应填写“无工作单位”或“无业”。若正在接受学历教育,可填写“在读学生”。
特殊情况说明
- 家庭成员(如父母)无工作单位时,考生可填写“无业”“务农”或“退休”等状态,并需提供派出所或社区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证明材料
学历相关证明
若档案在就读院校,可提供学校盖章的“在读证明”;若档案在其他单位(如人才市场),需到该单位盖章。
户籍或居住地证明
需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家庭情况说明”。
三、注意事项
多份表格备用
建议准备两份已盖章的政审表,分别由档案单位和户籍地单位盖章,以备不同机构要求。
家庭情况如实反映
若家庭成员存在特殊情况(如长期失业、务农等),需在表格中完整说明,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四、补充说明
时间安排: 部分省份要求先政审后报志愿(如河北、河南、江苏),需关注本省具体流程。 其他未就业情况
建议考生提前联系户籍地派出所或高校相关部门,确认所需证明材料及填写规范,避免遗漏或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