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公函开具部门需根据具体用途和类型进行区分,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常见开具部门
负责日常行政事务管理的部门(如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等)常负责开具各类公函,例如:
- 学费通知、成绩通报
- 家校沟通函件
- 政审证明等
教务部门
主要负责教学相关事务,会开具与学业相关的公函,如:
- 录取通知书
- 奖学金通知
- 实习证明(需与实习单位联合开具)
二、特殊类型说明
实习证明
若由学校统一安排实习,公函由学校出具;若为用人单位或社区/政府部门要求,可能由相关单位直接开具
政审证明
需向学校保卫处(内保办)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档案后开具
三、注意事项
格式规范: 公函应包含学校全称、发函日期、收函单位、正文、落款(盖章及负责人签字)等要素 权威性保障
若需开具特定类型公函,建议提前联系学校相关部门确认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