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转移就业证明需遵循规范格式,确保信息准确有效。以下是具体要点:
一、基本结构
标题与抬头
标题直接写“就业证明”或“劳动关系转移证明”,抬头需明确单位全称(如“北京诚智思源物业管理经营有限公司”)。
被证明人信息
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籍地、就业时间(起止日期)及原单位职务。
转移原因说明
明确标注“现因合同期满/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等转移原因,避免模糊表述。
证明单位与日期
由原单位盖章,注明出具日期,负责人签名。
二、关键注意事项
信息真实性
所有数据需与原单位档案一致,避免虚假信息导致后续问题(如失业救济金申请受阻)。
盖章要求
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公章,确保法律效力。
时效性
证明需在劳动关系转移后及时开具,建议在协商一致后尽快完成。
三、模板示例
(根据权威来源整理)
> 兹证明:[姓名],性别[性别],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户籍地[户籍地]。该同志于[入职时间]至[离职时间]在[原单位名称]担任[原职务]。现因[转移原因],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原单位公章]
> [负责人签名]
> [出具日期]
四、补充说明
若涉及转岗情况,可在证明中补充“转岗时间、新岗位信息”等细节。建议通过原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确保流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