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就业工资的计算标准主要依据以下因素,结合不同情况综合确定:
一、基本生活费标准
- 下岗时间≤1年:发放下岗前基本工资的70%
- 下岗时间>1年:发放60%
- 包含个人应缴社保及公积金
企业困难或特殊政策
- 生产经营不正常的企业,生活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 暂缓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下岗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经济补偿标准
计算方式
- 按工作年限支付,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月工资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 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工资基数调整
- 若离职前工资低于企业平均工资,按企业平均工资计算
三、退休与提前退休
退休条件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岁)且累计缴费满15年,可领取养老金
提前退休
- 达到一定工龄(如男性30年以上)可申请提前退休,停止发放生活费,按退休工资标准领取
四、其他注意事项
待工期间工资: 企业因经营困难安排待工时,第一个月按原工资发放,第二个月起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地区差异
以上标准综合了法律、政策及企业实际情况,实际计算需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