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人员领取就业证需按以下流程办理,具体材料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办理地点
需到 户籍所在地或就业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如区社保所、市职介中心)办理,部分情况需在户籍地办理后到就业地备案。
二、所需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地户籍需提供)
照片与表格
- 一寸或两寸免冠照片2张
- 《就业失业登记表》(需现场填写)
其他材料
- 外地户籍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 若已参加就业前培训,需提供培训合格证明
三、办理流程
确认户籍与档案
- 确保户口档案在就业所在地人才市场,毕业生需获取档案接收函。
提交申请
- 携带材料至指定社保所或职介中心,提交身份证、毕业证、照片及表格。
审核与领取
-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通过后当场或3个工作日内领取就业证。
四、注意事项
时效性: 建议毕业后3个月内办理,逾期可能影响就业相关权益。 异地就业
免费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免费咨询、职业指导等服务,禁止从事经营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