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金回收事项的填报,根据不同的基金类型和回收场景,填报流程和材料要求可能有所不同。以下是综合整理的关键信息:
一、基金回收的常见类型
依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相关单位需定期申报基金缴纳情况,材料包括申报表(2015年版)等。
基金项目结余资金回收
项目结束后,依托单位需清理账目确认结余资金,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填报《2017年度结题项目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并提交纸质版加盖公章的报表。
二、填报流程与材料要求
(一)基金申报类(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为例)
办理材料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表(2015年版)》2份。
办理渠道
- 通过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办理,支持同城通办。
办理时间
- 即时办结。
(二)基金结余资金回收类
工作要求
- 依托单位需在2021年1月15日-4月15日期间完成。
填报材料
- 《2017年度结题项目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需在线填报并提交纸质版)。
提交方式
- 直接送达或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邮寄需标注“结余资金退回”。
资金退回
- 依托单位需在2021年1月15日-4月30日期间将资金退回。
三、注意事项
及时性: 基金申报和结余资金回收均有明确时间节点,需按时完成。 准确性
渠道规范:通过官方渠道提交材料,避免因渠道问题影响进度。
如需进一步了解其他类型基金的回收填报,建议补充具体基金名称或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