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环评类型的填报需根据项目性质、规模及环境影响程度,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进行具体划分。以下是详细说明:
一、环评报告类型
适用于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或严重污染的企业/单位,需对项目产生的污染及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详细评价。
环境影响报告表
适用于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需对污染及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专项评价。
环境影响登记表
适用于不产生环境影响或污染的企业/单位,或对环境影响极小的项目,仅需填报基本信息。
二、填报依据与分类标准
分类管理名录
依据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项目类别,名录中明确不同行业对应的报告表/登记表编制要求。
关键判断依据
- 行业类别: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小类与名录中的项目类别匹配。 - 规模标准
- 10万平方米以上填报报告表;
- 10万~2万平方米填报报告表;
- 2万平方米以下填报登记表。
三、特殊说明
行业类别差异:若企业行业类别与项目类别不一致(如技改项目),需以项目类别为准。
文件类别补充:部分情况下可能涉及初步评价、简化评价等类别,需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四、填报流程建议
1. 确定项目行业类别和规模,查找《分类管理名录》对应条款;
2. 对比立项文件中的行业描述,确保分类准确性;
3. 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附上相关说明材料;
4. 提交审核通过后,根据要求完成正式报告的编制。
以上内容综合了环评分类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实际操作要点,具体填报时还需结合地方环保部门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