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部门如下:
一、学校层面
学校通常由教务处统筹学籍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 建立学籍学期会审制度,审核学籍变动情况;
- 设立学籍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信息录入及与上级部门的对接;
- 跟进学籍变动情况,及时纠正管理问题并向上级报送会审结果和学生档案。
班主任的辅助作用
班主任需配合教务处完成学籍信息收集、校验等工作,并指导家长查询学籍状态。
二、教育行政部门层面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
负责全省学籍管理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建设国家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推进学籍管理移动端建设,协调跨省学籍信息互联互通。
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执行
-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直接管理辖区内的学校学籍,指导学校落实政策,监督学籍信息真实性,处理家长咨询; - 市/区一级教育行政部门
三、其他说明
学籍归属:学籍属于学生个人,但具体管理权限按照行政层级划分;
特殊情况处理:对于跨省就读、转学等特殊学籍问题,需由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处理。
以上体系确保学籍管理既具备灵活性,又能保障信息统一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