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填报志愿的人包括:
最有资格填写志愿的是大学生本人,他们需要对分数和专业有一个整体评估,并选择一个自己感兴趣的专业。
父母可以在填专业的时候给予子女指导。
可以委托专业的人士根据分数、学业方向、排名等进行专业指导。
具有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资格且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以填报“免试计划”批次志愿。
具有未来工匠培育计划资格且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以填报“未来工匠专项计划”批次志愿。
具有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或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资格且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以填报“其它专项计划”批次志愿。
参加本市普通高考且在本科普通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填报高职(专科)志愿。
中职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拟报考高职院校单招章程规定的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可以填报志愿。
艺术体育特长生可以填报志愿。
退役军人及其他社会人员(含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可以填报志愿。
在本批次分数线上没有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填报征集志愿。
达到征集志愿最低分数线或控制线内适当降低分数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征集志愿。
例如,达到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或对于第二类和第三类缺额计划,考生分数不得低于正式投档时该院校的最低分数及位次。
如已被录取但未报到、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特殊原因无法入学的考生可以填报征集志愿。
建议:
大学生本人应作为最终决策者,结合自己的兴趣和职业规划来选择专业。
父母和 专业的人士可以提供参考意见,但最终决策应基于学生本人的意愿和评估。
退役大学生士兵、 未来工匠培育计划资格考生等特定资格考生应根据相关政策进行志愿填报。
未被录取的考生和 达到分数要求的考生应关注征集志愿的信息,及时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