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式因省份和考试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但综合多个来源信息,主要计算规则如下:
一、基础计算公式
总成绩 = 笔试成绩 × 40% + 面试成绩 × 60%
专业测试岗位
总成绩 = 笔试成绩 × 40% + 面试成绩 × 50% + 专业测试成绩 × 10%
二、科目组合计算方式
两科笔试: 总成绩 = (第一科成绩 + 第二科成绩) ÷ 2 × 60% + 面试成绩 × 40% 三科组合(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
三、其他注意事项
部分省份将笔试成绩按3折(即笔试成绩÷3)后与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总和,再按比例计入总成绩
最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相同者,依次参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基层工作表现等单项成绩排名
四、示例计算
以某省常规岗位为例:
若笔试126分,面试80分,则总成绩 = (126 ÷ 2) × 60% + 80 × 40% = 63 × 60% + 80 × 40% = 69.8分
建议考生以当年官方发布的《考务手册》或公告为准,不同省份可能存在细微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