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在会计中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具体分类如下:
一、主要核算科目
核算企业应付职工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及提成等现金收入(如生产工人工资计入生产成本,车间管理人员计入制造费用,管理部门人员计入管理费用)。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单独核算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需在计提时确认应付金额。
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核算除工资外的职工福利支出,税前扣除限额为工资总额的14%。
应付职工薪酬——其他专项支出
包括辞退福利、长期激励计划(如股权激励)等特殊项目。
二、账务处理示例
计提工资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未付工资(或银行存款)。
三、注意事项
部门归属原则: 根据员工职责归属部门,管理部门工资计入管理费用,生产部门计入生产成本,销售部门计入销售费用。 社保与个税
规范要求:上市公司需额外核算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等长期收益项目。
通过以上分类和分录处理,可确保工资核算符合会计准则,准确反映企业人力资源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