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最新政策,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义务教育阶段的生活补助标准如下:
补助标准
每年500元
每年625元
每年9月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
说明
该补助属于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生活补助,与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机构抚养800元/月、社会散居800元/月)属于不同政策范畴。- 若需了解孤儿机构抚养或社会散居的长期生活补贴标准,需参考2021年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但该标准已低于2020年全国及西部地区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