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利县及国家关于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的规定,小学阶段的生活补助标准如下:
寄宿生生活补助
- 标准为每年1000元/生/年,适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包括脱贫户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等。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 标准为每年500元/生/年,覆盖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寄宿生,如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学生等。
补充说明
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是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均享有的政策,不随家庭经济状况变化。
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符合寄宿生条件,可叠加享受寄宿生补助。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及地方政策文件,确保政策执行的一致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