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鞍山市教育局2006年11月16日发布的统一规定,鞍山小学生课后看护费用标准如下:
- 每月8元
,按5个月收取(适用于小学一至三年级学生)。其他相关费用
- 体检费为6元/学年,千山区需额外收取2元贫血化验费。
- 铁东区因使用实验教材,辅助教材费可能额外收取费用。
收费原则
- 严禁任何形式的搭车收费,需发放书面通知单,由家长签字确认。
- 看护期间不得进行教学活动,仅提供安全看护。
说明:
以上信息来源于2006年政策文件,当前(2025年)可能存在调整,建议通过鞍山市教育局或学校官方渠道核实最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