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象棋成绩划分主要依据比赛规则和积分制度,具体如下:
一、基础积分制度
- 胜者得1分,负者得0分,和棋双方各得0.5分。
- 每轮比赛满分为7分(14局)。
总成绩计算
- 比赛结束后,统计每位选手的总积分,积分高者排名靠前。
二、同分处理规则(瑞士制)
当出现积分相同的情况时,需通过以下顺序破同分:
与对手交锋时的得分(如A胜B得1分,B胜C得1分,则A对C的得分视为1分)。
与对手的对手交锋时的得分。
总胜局数。
其他规则。
三、等级分计算
- 预期得分 = (自身等级分 + 对手等级分 - 150) / 320 × 轮次得分率
- 实际得分与预期得分差值乘以换算系数,正值为升,负值为降。
晋级规则
- 中国象棋业余等级共17级,十级及以上需通过比赛达标,八级及以下可跳级。
四、其他注意事项
轮空处理: 轮空不计入成绩和先后手。 称号与等级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