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业病目录的调整情况如下:
类别调整
新版目录将职业病分类由原来的10大类调整为12大类,新增了2个类别:
- 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新增腕管综合征)
- 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新增创伤后应激障碍)
种数变化
职业病总数由132种增加至135种,其中新增2种职业病。
实施时间
新目录于 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调整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务院相关通知,强调用人单位需依法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的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