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威信息,适航证申请流程可分为正常程序和特殊程序两类,具体如下:
一、申请流程
- 提交材料:
包括《适航证申请书》、设计批准、制造批准、构型差异说明(如有)、预检报告及检查计划(使用过的航空器)。 - 审核与签发:材料审核通过后,由适航司签发空白适航证,经现场检查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正式签发。2. 特殊程序(国外交付)
- 提交材料:与正常程序基本一致,但需在申请时选择“国外”选项,并在交付时提供未注册/取消注册声明、交接文书等。 - 签发方式:由适航监察员现场检查、签发证件。 二、关键步骤
材料准备:确保所有文件齐全且符合民航局要求,包括设计文件、制造记录、预检报告等。- 现场检查:特殊程序需在交付地接受适航监察员现场核查。- 时间要求:国内交付需在交付前30天提交交付计划,国外交付需在交付时完成所有手续。 三、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CAR-21-R4)及《民用航空器及其相关产品适航审定程序》(AP-21-AA-2008-05R2)。 四、注意事项
申请前需通过民航局官网(如AMIS系统)提交材料。- 使用过的航空器需提供完整的预检报告及检查计划。建议优先参考民航局官网或授权机构获取最新流程,确保信息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