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株洲市学生资助政策,小学阶段困难补助标准如下:
基础生活补助标准
- 寄宿生:500元/学期
- 非寄宿生:312.5元/学期(部分政策文件中表述为250元/学期,可能与统计口径或年份有关)
特殊群体专项补助
- 建档立卡贫困学生、非建档立卡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可优先获得生活补助
其他说明
- 补助资金由财政和学校共同承担,具体金额可能因学校类型(如市示范性高中、普通高中、民办学校)有所差异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贫困证明等材料申请,审核通过后按学期发放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实际执行情况,具体以当年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