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规定,云南省和江西省的女职工生育可享受 188天产假,具体如下:
云南省产假政策(2024年调整)
女职工生育可享受 188天产假
,计算范围为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 -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的女职工,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额外享受 30天生育奖励假,配偶享受 15天陪产假。特殊待遇
- 女职工及其配偶在休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工资、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
江西省产假政策(2025年最新调整)
基础产假与奖励产假
女职工生育可享受 188天产假,其中包含:
- 国家规定的 98天产假
- 奖励产假延长至 90天(原60天),总天数增加30天。
地方附加政策(如上犹县)
- 在188天基础上,生育二孩或三孩的职工可再延长 30天,总假期达到 218天,并保留工资、绩效和福利待遇。
总结
云南省: 统一延长产假至188天(含30天奖励产假和15天陪产假); 江西省
注意:不同地区政策存在差异,建议生育前咨询当地人力资源部门,以确认具体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