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科举是古代科举制度中专为选拔武官设立的科目,其考试流程和内容分为四个阶段,具体如下:
一、童试(县级)
- 外场:考骑射(驰马三趟,发箭九枝,三箭中靶为合格)、步射(九发三中)、开弓舞刀、掇石(提起百斤石头)等武艺。
- 内场:默写《孙子》《吴子》《司马法》等武经书。
录取标准
考中者称为“武秀才”,可进入省级武秀才大学学习。
二、乡试(省级)
考试内容
- 外场: - 骑射:骑马射箭三次,需中二箭; - 步射:九发三中; - 技勇:拉硬弓(12力以上为“出号”)、舞大刀、提石(三百斤为“出号”)。 - 内场
- 策论:回答《安邦之道》《阵法》等军事问题。
考中者称为“武举人”,取得参加会试的资格。
三、会试(京城)
考试内容
- 骑射:三箭中两箭;
- 步射:九发三中;
- 技勇:同乡试标准。 - 内场:
- 策论:论述阵法、用兵等军事战略。
考中者称为“武进士”,可参加殿试。
四、殿试(皇帝亲试)
考试内容
- 外场: - 马步箭:骑射三周、步射两周; - 弓刀石:测试开十二石、十石弓的臂力。 - 内场
- 策论:现场问答军事问题。
由皇帝钦定三甲:
- 一甲
(前三名):赐“武状元”“武榜眼”“武探花”; - 二甲: 赐“武进士出身”; - 三甲
补充说明
考试周期:童试每年举行,乡试每三年一次,会试在乡试后同年九月,殿试则因年份不同有所调整。
录取名额:殿试录取名额较少,竞争激烈,仅限部分贡士参加。
历史演变:殿试制度始于清朝,雍正年间完善,至乾隆时形成固定流程。
通过以上四个阶段的严格考核,武科举选拔出兼具武艺与军事理论的官员,为封建王朝的军事体系提供人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