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考成绩总分的计算方式因科目类型和考试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总分计算公式
总分 = 学考总分 × 40% + 术科统考成绩 × 1.5 × 60%
- 学考总分:10门科目换算后的分值总和(每科满分100分)
- 术科统考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的分数(满分100分)
艺体类考生
- 体育类: 总分 = 学考总分 × 40% + 专业省统考成绩 × 1.5 × 60% - 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
- 政策性加分可叠加至总分中
二、成绩等级划分标准
必修科目:
A级:90-100分
B级:80-89分
C级:70-79分
D级:60-69分
E级:59分以下(不合格)
选修科目:
原始分满分为120分,按比例换算为100分后对应等级
三、注意事项
单科C级及以上比例通常需≥95%;
必修科目成绩3年有效,选修科目成绩当年有效;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总分中叠加加分分值。建议考生以当地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发布的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