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范围在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确定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转制单位)。
二、实施时间争取2016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
三、基本原则(一)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从实际出发,先易后难,稳妥推进,成熟一个,上报一个,批复一个。(二)明确职责,加强配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实施。(三)发扬民主,充分协商。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兼顾各方利益,化解风险矛盾,实现平稳过渡。
东营市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在线求解答
一、实施范围在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确定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转制单位)。
二、实施时间争取2016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
三、基本原则(一)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从实际出发,先易后难,稳妥推进,成熟一个,上报一个,批复一个。(二)明确职责,加强配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实施。(三)发扬民主,充分协商。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兼顾各方利益,化解风险矛盾,实现平稳过渡。
《实施意见》严格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精神基础上注重与东营实际相结合,为下一步顺利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
在实施意见出台的同时,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部署了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研究制定工作,要求市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成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积极与省有关部门对接,结合国家、省相关配套文件制定情况,尽快拟定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政策,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东营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