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摸清全市各地各部门编外聘用人员情况底数,准确掌握各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情况。
(二)针对调查摸底情况,提出规范和纠正编外聘用人员的意见和措施,督促各地各单位对编外聘用人员问题进行整改。(三)按照中央和省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研究制定规范和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制度,从源头上防止编外聘用人员情况的反弹。工作步骤(一)调查摸底阶段(2014年3月1日-2014年3月30日)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对本地、本部门编外聘用人员情况要进行认真摸底,掌握底数,并按照核定的编制数逐一核查,全面澄清编外聘用人员,确保不漏一人。于2014年3月底前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情况统计表》(书面和电子档各一份)报市专项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二)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4月1日-2014年5月20日)按照“边清查边纠正边整改”的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全面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对超出实际工作需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编外聘用人员及时清理清退,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处理相关问题。各地各单位要将开展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于2014年5月15日前报市专项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三)全面检查阶段(2014年6月1日-2014年6月30日)由市专项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专项清理工作进行集中检查。检查采取听情况汇报和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四)整改阶段(2014年7月底前完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并限时进行整改。同时各级机关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要按照中央、省出台的有关政策规定和精简效能、规范管理、减轻负担等原则,研究制定规范和加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