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考试科目二的合格标准是:大型车辆的达到90分的为合格,其他准驾车型的达到80分的为合格,这个是全国统一标准。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的合格。《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