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考的科目设置和总分构成如下:
一、科目设置
- 语文:
150分
- 数学:150分
- 外语:150分
*(三门科目总分为450分)*
- 考生需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每门满分100分,总分为300分。
二、总分计算
总成绩
= 统一高考科目分(450分) + 学考等级考科目分(300分) = 750分特殊说明:
若选择英语为外语,需参加英语听力考试(120分+30分),取两次考试中的较高成绩计入总分。
三、录取依据
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比例计入高考总成绩,具体比例由高校根据专业需求确定。
文科与理科考生在录取时仍分文理批次,但选考科目成绩均计入总分。
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北京高考政策,供考生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