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考总分由统一考试科目和等级考试科目组成,具体比例如下:
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科,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450分。
等级考试科目
考生自主选择3门科目,每科满分100分,转换为等级分后按100分计入总成绩,总分为300分。
总分计算方式
总成绩满分: 450分(统考) + 300分(选考) = 750分
等级划分:采用正态分布原则,将750分划分为8个等级区间(A至E),各等级人数比例分别为3%、7%、16%、24%、24%、16%、7%、3%。
示例
若某考生统考科目得分为450分,等级考试科目均获A等级(每科100分),则总成绩为:
450分(统考) + 300分(选考) = 750分,等级成绩为A。
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山东高考的评分规则,确保与最新政策一致。